解读 | 特赦令背后:我们永远无法饶恕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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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相信不少人的手机端都收到了一条新闻推送——“呼格案”的真凶赵志红被执行死刑!
(图:赵志红受审中)
赵志红此人或许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是他犯下的罪行可是令人闻之胆寒。在1996-2005年间,他曾在内蒙古各地连续实施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和盗窃犯罪达17起,其中致死6人……
此案之所以23年来一直悬在大家心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曾有一个名为呼格吉勒图的年轻人因此蒙冤而死,令人无比惋惜。
(图:呼格吉勒图,死时年仅18岁)
这场悬案现已真相大白尘埃落定,可是巧的是,几乎在同时,我们收获了另一条新闻:正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符合资格的九类罪犯发布了特赦令,让符合资格的罪犯们走出监狱,重新回到社会和家庭的怀抱中。当日,第一批特赦对象已被释放。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九次特赦,恰逢新中国70周年之际,在有如此重大意义的历史节点上,颁布一条特赦令的的确确是振奋人心的。
这两条新闻因缘际会地“相遇了”,在引发大家热烈讨论的同时,也不禁令外行人生疑:在法律规范与人道情怀的抉择中,到底是该严格执法,还是选择宽恕?是法不容情,还是法外施恩?
特赦令是什么?
这是国家依照法律对特定的罪犯免除或者是减轻刑罚的一种体现人道主义的制度。
不过这可不是啥原创,其实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有特赦的先例,每逢有重要的历史节点时,许多国家便对特定罪犯赦免余刑。
如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卸任前对超过140名罪犯进行了特赦。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2013年对因同性恋而被定罪的图灵进行特赦。意大利在2003年也对超过8000名罪犯发布了特赦令。
谁有特赦的权利?
在我国,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决定特赦”的权利。像这次的特赦令,就是全国人大常委决定,习近平发布。
特赦令的带来的好处?
我国从唐代时起,就形成了“盛世赦罪”的历史传统;而发展到了今天,特赦令虽然还是以人道主义为内核,但它在今日带来的价值可是过去无法比拟的。
1、国家形象up up up:中国此次发布特赦令,可以帮助中国树立民主和文明的形象。并且这次符合资格的被赦犯人大多都曾对国家人民做出过重大贡献,赦免他们更加体现了我们的人道主义情怀。
2、人生的第二次起点:不是每个人都有从头开始的机会,然而这份特赦令可以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前路并不是绝望的人生。政府和人民都非常愿意帮他们开启人生的第二次旅程。
3、激发爱国情怀:此次的政治特赦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闪亮点,社会各界均认为此举可激发特赦罪犯的爱国情怀和感恩之心。
然而任何的宽恕都不可能无底线。
难道国家颁布了一项特赦令,就意味着犯下的罪行可以清零,一切重新开始吗?
真相其实很残酷。
在发布特赦令的背后,中国政府同时公布了不可特赦的名单,罪犯如因贪污,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性犯罪,或者危害国家安危等被定罪,且事后不认罪悔改的,一律不可特赦,坚持严厉执法。
(图:特赦令的“可赦”和“不可赦”)
例如“呼格案”的真凶赵志红就显然是“不得特赦”名单中的一员。正义的审判迟到了23年,但是他的滔天罪行永远不可能被赦免、宽恕。在这一点上,不管人道主义的精神有多浓烈,政府执法还是严厉的,没有人能肆意妄为不被约束。
现在产生了一个问题,某些犯人若是有幸得到赦免后被放归社会,那么他们的生计问题如何解决呢?我们考虑到的问题,政府当然也想到了,所以人员安置制度就随之而生了——
首先,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提供给四无人员(无单位,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和无法定赡养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措施;
但是基本的温饱生计解决并不代表他们就可以顺利地融入社会,毕竟由于“标签效应”,特赦犯们通常很难重新找到工作,所以有关部门会尽量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帮助他们尽快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除此之外,心理和精神上的支持只有他们的家人和朋友才能做到。
在法理层面上,宽恕和赦免永远是有界的,尽管特赦令的发布给予了符合资格的罪犯走出监狱、重获新生的机会,但政府打击犯罪的手法还是雷厉风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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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被赦免的犯人,我们该如何帮助他们重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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